2017-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预报名工作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作者:0638太阳集团官网发布时间:2017-07-06浏览次数:1068

   本硕博同学们(不含2017级新生):

   为确保我校2017-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工作以及学生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2017-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,请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。

   一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基本政策

   1.校园地国家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、一次授信、分期发放的方式,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,但银行要分年发放。本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最高金额为8000元人民币,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最高金额为12000元人民币;

   2.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,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,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学生自付;

   3.学生正常毕业后,三年内可只还利息,毕业后13年需还清全部本息;特殊情况除外:如(1)毕业后直接考取研究生的,可申请贷款展期,展期期间的利息,继续由国家财政补贴;(2)拟申请出国或出境(港澳台)的学生须一次性结清全部贷款。

   (一)申请条件

    1.家庭经济确实困难,生活简朴;

    2.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;

    3.诚实守信,保证能认真履行合同,按时归还贷款。

   (二)申请程序

    1.学生填写附件表格进行预报名

    2.学生在假期准备以下材料:

   (1)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(附件一);

   (2)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,申请书需为借款学生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手写稿,须有申请人和申请时间明确落款;

   (3)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);

   (4)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(临时学生证也可);

   (5)家庭经济困难证明(特别要注意:所开的证明,农村生源的须乡镇级以上(含乡镇级)政府或民政部门盖章,村委会盖章无效。城镇生源的须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或街委会(办事处)盖章,居委会或父母单位盖章无效。证明中必须出现有学生本人的姓名,红色章印必须清晰,否则无效。)

   (6)截止201791日,申请人若未满18周岁(以身份证为准),还必须提交父母签字盖章的《家长确认函》(附件二)及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(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),表示同意其子女申请国家助学贷款,并与其子女共同承担偿还贷款的相关义务和责任。

   (7)查询授权书(附件三)。金融机构名称处填写中国银行。

   (三)其他说明

    1.为方便不在学校的学生查看《国家助学贷款指南》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经将指南进行扫描,扫描件已发至各位班长、实验室负责人以及年级微信群内,今年不再发放纸质版《国家助学贷款指南》。

    2.由于银行需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,而其他社会资助也可能需要困难证明,所以请同学们在正式提交材料前做好复印件备份。

    3.请拟申请贷款的同学及家长一定要仔细阅读《国家助学贷款指南》。

   二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基本政策

   1.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、审批和发放。本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最高金额为8000元人民币,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最高金额为12000元人民币;

   2.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暑期到生源地经办银行办理(一般为国家开发银行),2017年秋季学期注册日当天将贷款回执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   三、预报名方式

   请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填写附件四(1)或(2)表格。并于7月10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表格发送至skyxuegb@126.com,表格和邮件标题均命名为“贷款预报名+学号+姓名”。

 

   附件一: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.zip

   附件二:家长确认函.doc

   附件三: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(2015年版).doc

   附件四(1):2017-2018学年贷款预报名汇总表(生源地贷款).xls

   附件四(2):2017-2018学年贷款预报名汇总表(校园地贷款)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