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再次代扣2017级社保保险费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作者:0638太阳集团官网学工办发布时间:2017-11-03浏览次数:232

    2017级社保保险费已经扣款成功,目前尚有少部分同学还没有缴纳社保保险费。经过与学工部、研工部、财务处协商,定于2017年11月8日最后一次,通过财务处代扣社保保险费。

    请没有缴纳社保保险费的同学,务必于2017年11月8日早晨8点之前,按照学制一次性将社保保险费足额存入本人交行学子卡(160元/年 × 学制)。

    由于天津市社保参保工作将于12月结束,在此之后就不能再参保了。如果没有参保,这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医疗费用将完全由学生个人负担。并且本次是最后一次代扣保险费,请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,足额存入本人交行学子卡,保证按时参加社保。

    本次扣款包括以下同学:

    2017级第一次扣款失败后,尚未缴纳现金的同学。

    2017级其他需要参保同学。

    其他年级延期、休学的同学。

    2016级2+3硕博连读的同学。

    特别提示:本次只代扣社保保险费,商保保险费暂不收取。

 

    医保办咨询电话:23506920